2021法硕考研刑法学基础:报复陷害罪
时间:2020-05-19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21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比较繁多,刑法学是2021法硕考研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大家一定要牢固掌握刑法学的基础知识!今天文都网校考研小编为你分享2021法律硕士刑法学考研基础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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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律硕士刑法学考研知识:报复陷害罪
一、报复陷害罪的概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的行为。
二、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及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的行为。
主体要件
主体是特殊主体,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三、报复陷害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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