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
时间:2012-04-11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浏览: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将于4月5日以后开始进行。有关说明如下:
一、基本复试线
各院系根据《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本院系各专业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各学院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考生是否参加复试请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复试通知。在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补全信息打印复试陈述表和面试登记表后,携带复试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考生类型 | 审查要求 | 备注 |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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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时查验),并留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国防生还需提交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
3、单独考试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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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等学力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补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英语成绩单、公开发表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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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进行。 |
6、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的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志愿服务鉴定书》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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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除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和身份证外(并留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其民族身份要严格审查,网报信息中民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若复试合格,要与考生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8、‘C’类考生 | 除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外(并留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还须查验考生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复试合格,要与考生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 “C”类考生指: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
三、复试的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
1、专业课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外语听力
考试时间30分钟。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语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1)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应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专家组提问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两门,每门时间3小时。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2、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口语面试部分成绩和综合能力部分成绩,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水平、专业外语阅读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思想品德表现等五部分。
五、体检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体检安排。
六、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七、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10-5168734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010-51687171
MBA中心:010-51687043
交通运输学院: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010-51688369
理学院:010-5168837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10-51688708
软件学院: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系: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010-51688622
八、监督电话
北京交通大学纪委监督电话:5168857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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