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华大学民法考研试题
时间:2010-05-14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09年清华大学民法试题(代码861)
一.简要回答下列概念(每题4分,共计20分)
1.诚实信用
2.法律事实的构成
3.营利法人
4.表见代理
5.代书遗嘱
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题8分,共计72分)
1,民法的特点及其表现
2.简述我国民法上的形成权
4.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简述我国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5.简要分析我国物权法上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6.如何确定建筑物所有权的归属
7.简述合同的订立过程及表现形式
8.简述显示公平的概念,构成要件及与相关制度的衔接
9.简述无因管理的适当管理及法律效果
三.试论述未经公示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分)
四.试论述给付不当得利。(18分)
五.案例分析(20分)
1.本案的原告和被告是谁
2.本案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3.本案涉及几类法律关系
4.如何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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