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民法基本原理2011年考研大纲
时间:2010-08-25 来源:考试吧 浏览:《民法基本原理》考试大纲
一、复习参考书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二、复习要点
第一编 总论
1、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质、历史沿革、民法与民法学体系以及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价值与功能,各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意义,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4、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5、法人(法人的概念、特点、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机关等)
6、合伙
7、民事行为(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等)
8、代理
9、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重点:掌握民法的性质、民法的特点、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与民法学体系结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民法基本原则、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监护、法人的基本理论、合伙的基本理论、代理的基本理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概念与区别。熟悉其他内容和相关立法的最新成果。
第二编 物权
1、物权总论(物的概念与分类、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
2、所有权(概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所有权的取得、共有)
3、用益物权(概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4、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5、占有
重点:掌握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的概念与特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所有权的取得、共有等基本理论;掌握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的基本原理。熟悉其他内容和相关立法的最新成果。
第三编 债权
1、债权总论(债的概述、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转移与消灭)
2、债权分论(概述、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各种合同)
3、无因管理之债
4、不当得利之债
重点:掌握债权总论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理论;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成立条件及其内容;各主要有名合同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熟悉其他内容和相关立法的最新成果。
第四编 继承权
继承权概述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遗产的处理
重点:掌握继承权的概念与特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与保护、法定继承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遗嘱继承的概念与特征、遗嘱的设立、变更、撤销与执行、遗产处理的基本规定;熟悉其他内容。
第五编 人身权
人身权概述
人格权
身份权
重点:掌握人身权的概念与特点、人身权的内容与意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与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人身自由权、贞操权以及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原理;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荣誉权;熟悉其他内容和相关立法的最新成果。
第六编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共同侵权行为
各类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的承担
重点:掌握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点、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体系以及各归责原则的含义与内容、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向;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共同侵权行为的基本原理、各类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定、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熟悉其他内容和相关立法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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