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
时间:2012-11-12 来源:网络 浏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
(一)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
全日制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含实习),非全日制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课程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和专业方向设置,结构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如下:
1、公共必修课(15学分)
政治理论课 2学分
外语 3学分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2学分
新闻学理论 2学分(根据专业方向,与传播学理论二选一)
传播学理论 2学分(根据专业方向,与新闻学理论二选一)
中外新闻传播史研究 2学分
新闻传播法治与职业道德研究 2学分
新媒体研究 2学分
2、专业课(15学分)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各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自身特色确定专业方向,自行安排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
3、专业实习(4学分)
全日制学生在新闻传播实务部门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4、学位论文(4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主要结合新闻与传播业的实际问题。体现学生运用所学新闻传播理论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各承担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可以设立学位论文导师小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指导小组的成员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也可吸收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具有相应指导能力的专家参加,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任务。指导小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指导工作。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与新闻传播实践紧密结合,可以是理论研究、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二)学位授予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评审和学位授予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学位论文必须由不少于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2名(含2名)以上专家评审通过方能提交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新闻传播实务部门或管理部门的专家。3名(含3名)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方能通过答辩和建议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原则上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正高职称。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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