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辅导:会计机构和人员设计
时间:2013-08-30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文都教育在线为2014会计硕士考研的同学提供一些备考的资料,帮助大家更好的应对考试。会计硕士考研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需要考生平时的不断积累。下面我们我们一起来看 会计硕士考试有可能会考到的一些知识点,详细内容见下文。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作了如下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这一规定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业务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但是,无论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必须依法开展,不能因为没有会计机构而对会计工作放任不管,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机构,会计人员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数量和素质都相当的、具备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是各单位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因此,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会计工作,保证本单位正常的经济核算,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 考试大
第二层含义是:不能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是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岗位责任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由会计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会计主管人员作为中层管理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三层含义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examda
至于一个单位究竟需要配备多少会计人员,设置多少会计岗位,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形式和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因素来进行设置。
关于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的内容,上文已经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正在备考 会计硕士的考生能有所参考。最后预祝大家都顺利*,进一步深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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