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硕考研法律基础知识点:法律制定
时间:2017-09-04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复习了哦,下面是文都网校考研频道为您整理的考研法硕法律基础知识点:法律制定,快来看一下吧,希望对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法律制定的含义、特点和阶段
1、法律制定的含义:又称立法,广义的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檔的活动;狭义的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法典)和法律的活动。
2、法律制定的特点:
1)、是国家的专有活动,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活动的法律形式之一;
2)、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3)、法律制定是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檔的活动。
3、法律制定的阶段:
1)、准备阶段;起草各式檔、修改、补充、征求意见直到议案的提交
2)、确立阶段:在形式上更法律化、制度化与程序化
3)、完善阶段:立法解释、修改补充、实施细则、废止、整理、汇编、法典编纂
4、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正确结合的原则
3)、维护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及严肃性的原则;
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5)、有选择的吸取和借鉴我国历史上和外国的立法经验原则。
6、法律规范:
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分类:根据法律规范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把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根据法律规范与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分为“绝对性规范”和“相对性规范”。
7、法律规范的特点:
1)、是一般性的行为规范,不是个别指令;
2)、包含一定的行为模式,是必须遵守的规则,而不是一般的倡导或建议;
3)、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性的行为规则,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规范;
4)、它具体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时的法律责任,是适用法律的根据。
8、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由“假定”、“处理”、“制裁”三要素构成。
9、法律规范的分类:
1)、按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分: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2)、按与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分:绝对确定性与相对确定性规范;
10、法律部门:
是指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
11、法律体系:
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2、法律渊源:
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形式为“制定法”,而非判例法。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
1)、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
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4)、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暑和具有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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