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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案例解析(27)

时间:2013-11-11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 分享:

            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主要有刑法、民法、宪法、法理和法制史,其中刑法所占比例很大, 文都教育老师建议大家一定要认真掌握,熟练记忆,争取考试少失分。下面是老师和大家分享的一些刑法案例题,希望通过这些题目,广大考生能够加深对刑法知识点的理解,让记忆更加深刻。请看下面的题目。

      案例二十七:

      被告人某甲(男,29岁,个体工商户),1992年5月,被告人甲为扩大经营规模向朋友乙借了三万元钱,并向乙出具借条一张,承诺1993年10月1日归还欠款。后来,甲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偿还欠款,1993年10月1日以后,乙多次持甲出具的借条到甲家索要欠款,甲被逼无奈,萌发除掉乙的念头。1993年12月21日夜,甲打电话告诉乙,让他在某公园内假山旁等他,他准备归还所有的欠款,并叮嘱乙带上欠条。乙依约前往取款,但等了十分钟也未见甲来还款,遂在假山边找了快石头坐下,这时,早已守候多时的甲,手持铁棍,悄悄摸到乙的身边,用铁棍狠敲乙的头部,乙一声未哼便倒下了,甲从乙身上搜出自己出具的借条,当场用打火机烧掉了。第二天,公园管理人员发现了乙的尸体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后来案件被侦破。某甲被捉拿归案。

      问题:某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案例二十七解答:

      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所谓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主观上是想通过抢回借据,消灭自己与被害人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从客观上看,甲对乙当场实施了暴力行为,其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上面是1道刑法案例解析题目, 文都教育老师希望通过这些题目的练习,大家能够巩固自己的知识同时查缺补漏,做好考前的必考准备。遇到不会的知识点一定要查找解决。最后,预祝每一位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2014 法律硕士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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