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甘肃农业大学2014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3-09-27 来源:甘肃农业大学 浏览: 分享:

      甘肃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两种方式。推荐免试面向所有符合甘肃农业大学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面向已经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者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一、招生规模

      总招生规模约7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50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1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甘肃农业大学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11﹞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推荐。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草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可接受直博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分数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方式。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扣留伪造证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

      2013年自科目考试大纲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

      七、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14年3月底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我校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的相关规定在复试阶段进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我校也将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帮助研究生圆满完成学业。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课程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931-7632295。

      (二)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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