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植物园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公告
时间:2013-09-05 来源:武汉植物园 浏览: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凡在我园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布的各专业范围内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园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可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园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认真查阅我园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以下简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二)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向我园招办提交如下材料,直接送或通过EMS邮寄到我园研招办。
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并签字)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
若所在学校目前尚未正式确定推免名单,考生可根据本校历年推免规则及个人成绩排名等进行推测,先行提交申请材料至我园研招办,参加拟录取面试,待学校确定资格后补充推免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自愿提供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初审
我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指导教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布。
(四)考核和体检
申请人需按照我园公布的面试时间到我园参加考核。面试和体检的时间、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电话或邮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英语考核及体检。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实验操作测试,由招生导师掌握确定。
3.英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每个考核小组由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不少于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
1.园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申请者核发推免生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须到其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底前寄到我园招办。
3.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3年10月10-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推免生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11月10-14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若最后未获得其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8.对已发接受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18608
E-mail:wbgyzb@wbgcas.cn
邮编:430074
地 址:湖北武汉磨山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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