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湖南大学2013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时间:2013-03-07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 分享:

    湖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湖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型

    哲学[01]

    330

    50

    90

    经济学[02]

    370

    60

    95

    法学[03]

    360

    50

    95

    教育学[04]

    335

    55

    180

    文学[05]

    370

    55

    95

    历史学[06]

    340

    50

    180

    理学[07]

    325

    50

    95

    工学[08]

    335

    50

    95

    医学[10]

    330

    50

    200

    管理学[12]

    370

    60

    95

    艺术学[13]

    355

    55

    100

    专业学位

    金融硕士[0251]应用统计硕士[0252]
    税务硕士[0253]国际商务硕士[0254]
    保险硕士[0255]资产评估硕士[0256]

    370

    60

    95

    审计硕士[0257]

    195

    55

    100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320

    50

    90

    教育硕士[0451]

    335

    55

    90

    体育硕士[0452]

    320

    50

    18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320

    50

    90

    翻译硕士[0551]

    360

    55

    95

    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

    360

    55

    90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0651]

    315

    50

    180

    建筑学硕士[0851]

    320

    50

    90

    工程硕士[0852]

    320

    50

    90

    工商管理硕士[1251] A线

    160

    45

    95

    工商管理硕士[1251] B线

    145

    40

    90

    公共管理硕士[1252]

    160

    45

    95

    会计硕士[1253]

    205

    55

    100

    艺术硕士[1351]

    355

    50

    95

      备注:

      1、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前提下进一步划定学院的复试分数线。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定向单位所在省为湖南省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10分,单科不低于30分。定向单位所在省为非湖南省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70分,单科不低于30分。报考会计硕士[1253]、审计硕士[0257]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3、报考理学[07]、工学[08]、工程硕士[0852],且业务课一为数学的考生,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者一门单科降5分,可以申请调剂到软件工程硕士[085212]参加复试。

      4、满足工商管理[1251]A线的考生全部具有复试资格;工商管理[1251]B线适用于已参加提前面试并达到要求的考生。B线的具体条件和录取办法请向我校工商管理学院咨询。

      5、报考艺术学[13]、艺术硕士[1351]和工业设计工程[085237]的考生,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者一门单科降5分,可以申请参加设计艺术学院国际合作项目的专业复试,具体程序和复试办法请向我校设计艺术学院咨询。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享受加分政策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3月15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且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符合该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5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政策另行确定。

      二、复试时间和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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