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科研究所2011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11-04-14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首都儿科研究所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市研招办规定,本着对广大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今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 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复试,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复试工作小组由我所主管科研所长挂帅,组成人员为招生专业专家及研招办负责人员、我所纪检部门负责人员。
1.基础组复试小组
2.公卫组复试小组
3.儿外科临床复试小组
4. 儿内科临床复试小组
四、 复试准备工作
1、 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调剂考生总分310分以上、单科最低分数线视报考专业、考生背景、调剂人数而定。
2、 复试小组按专业分为三组:基础组、公卫组、临床组(儿内科、儿外科),在复试前一周,参加复试人员已作培训并把复试的具体安排、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
3、 修订了《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办法及标准》、《首都儿科研所英语口语测试实施方案》(见附件1、2、3)。
五、 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150—200%
六、 公示情况
1、 复试工作办法于4月11日在首儿网站(http://www.shouer.com.cn)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 复试名单及结果全部在首儿网站(http://www.shouer.com.cn)公示。
七、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我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我所纪检部门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及时在首儿网站上公布。
4、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决议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考生。
5、考生在复试期间有任何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 82837219
首都儿科研究所纪检办公室: 8569521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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