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南京邮电大学2011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时间:2011-04-07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 分享:
    关于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南京邮电大学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各学院复试分数线(附件一)。

      二、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

      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工学门类专业,初试总分≥320分、单科成绩达国家A类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工学”、“工程”类型有缺额的学院。请考生于4月4日上午12点前登陆研究生院网页“2011年硕士生招生校内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过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校内调剂不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校外调剂

      我校理学、管理学、工学门类的“信息材料”专业及专业学位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接收校外调剂生,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填报调剂信息。

      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达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考生可持接收单位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三、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1.复试名单

      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达到相关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考生可登陆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及复试信息查询系统”查看复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申请校内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将在“2011年硕士生招生校内调剂系统”公布,请各位考生于4月5日后登陆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以及复试相关信息。

      2.复试时间:4月10—13日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考生于4月10日(星期日)上午11点前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参加复试的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核实复试科目、领取笔试考场座位号、查看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通知;携带自备的“音频无线耳机”于9:00-11:00到图科楼、教学主楼或无线楼试听检测耳机。

      五、复试内容

      (1)笔试:4月10日下午参加复试科目英语听力考试(满分25分)和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笔试考场座位号进入考场;听力设备采用音频无线耳机,请考生自备。

      校内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笔试)可按原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科目考试。

      校外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笔试)按调剂专业的复试科目复试。

      (2)体检:体检时间:4月11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安排查看学院相关通知。

      (3)面试:面试时间4月12-13日,由相关学院组织考生综合面试,满分125分(含英语口语测试),具体安排查查看学院相关通知。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4月9日上午10点前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大专、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办(综合科研楼504室)报到,核实加试科目,下午加试(笔试) 。

      六、录取的基本要求

      1.录取原则;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要求:各相关学院严格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750分)的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和计划内(公费)指标,根据考生意愿确定录取专业(含专业学位型专业),并上报研究生招办审核。

      (1)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复试成绩要求: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相关手续

      1.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2.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详见“关于商调拟录取硕士生人事档案及其现实表现材料的函”)。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完备各项手续后,将在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一: 南京邮电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doc

      附件二: 各相关院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mht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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