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青岛大学2011年考研复试时间安排通知

时间:2011-04-07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 分享:

    青岛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注意:请考生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z.qdu.edu.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办法

      1、201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比例不超过1:1.5。

      2、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复试专业及人数见附件一)。

      3、校内调剂: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出专业及调入专业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填写《青岛大学2011年硕士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4月5日11点前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传真至研招办,传真号:0532-85953655),研招办依据调剂要求及初试总分确定复试名单。已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放弃一志愿复试,申请校内调剂。如果调剂至其他专业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允许回到原专业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如进行校内调剂,仍按照第一志愿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校内调剂考生不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

      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结果及复试名单将于4月7日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校外调剂:接收专业及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公告。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系统”4月2日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填写调剂信息,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填报完调剂志愿后不要再修改调剂的学校和专业,如修改志愿会无法接收我校调剂通知,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

      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6日。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7日-8日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及时上网回复确认信息。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加试公共外语,外语种类与初试外国语相同。除加考听力外,其他考试形式、难度与初试基本相同,满分100分。未参加外语加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差悬殊的,将进一步考核其外语能力并决定录取与否。

      6、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青岛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加试名单是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的,如果有误差,请考生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具体安排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请考生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240元),体检费30元。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1、复试报到时间:4月9日(周六)8:30—16:30。报到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博文楼大厅)。研招办电话0532-85954377。

      2、考试:

      (1)公共外国语考试:4月10日上午8:30-11:30(考生需自备听力接收机,并于4月9日下午4:00-5:00进行试听);

      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4月10日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或咨询学院。

      3、体检: 4月11日、12日上午6:30—8:00,空腹抽血;

      上午8:00—11:30各项指标检查。

      体检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

      4、各学院组织专业面试:4月11日、12日全天。

      地点:请咨询各相关学院。专业面试内容:参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青岛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方案》。

      5、思想政治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网上下载《青岛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三),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已备审查。

      三、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按下列办法确定: 初试总分×50%+面试总分×40%+加试公共外语分×10%=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参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在确定录取顺序时,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2、对近四年来,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学术奖励或取得重要学术成果者,在复试时可优先考虑;其相关材料须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意见为“不录取”的考生不予排序录取。

      4、推荐免试生在推荐审核时已经组织面试,此次不再复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

      2、预计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index.asp),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2-85954377。

      附件一: 接收校内调剂专业及人数.xls

      附件二: 校内调剂申请表.doc

      附件三: 政审表.doc

      附件四: 青岛大学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分专业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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