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时间:2020-11-03 来源:研招网 浏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考试入场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需要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
2.由于我省高校秋季开学后实行封闭管理,在我省“高校考点”(见附件2)参加考试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在我省“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安排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考生不需要提供《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请考生在2020年12月19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本人考点信息。
3.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所需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考场规则”等其它事项请及时查看我省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其它公告信息。
附件1: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姓名 |
|
考生编号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考前 14 天体温正常;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目前身体健康,考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出现过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5.考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7.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
注:本表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
附件2:
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校考点(备用)名单
序号 |
地市 |
考点名称 |
1 |
石家庄 |
河北科技大学 |
2 |
石家庄 |
河北师范大学 |
3 |
石家庄 |
河北地质大学 |
4 |
石家庄 |
河北医科大学 |
5 |
石家庄 |
河北中医学院 |
6 |
石家庄 |
河北经贸大学 |
7 |
石家庄 |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8 |
石家庄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9 |
石家庄 |
河北外国语学院 |
10 |
石家庄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
11 |
石家庄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2 |
石家庄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
13 |
石家庄 |
石家庄学院 |
14 |
保定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
15 |
保定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二校区) |
16 |
保定 |
河北大学(本部) |
17 |
保定 |
河北大学(新校区) |
18 |
保定 |
河北大学(医学部) |
19 |
保定 |
河北农业大学(本部) |
20 |
保定 |
河北农业大学(西院) |
21 |
保定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22 |
保定 |
河北金融学院 |
23 |
保定 |
保定学院 |
24 |
廊坊 |
廊坊师范学院 |
25 |
廊坊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26 |
廊坊 |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 |
27 |
廊坊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
28 |
廊坊 |
河北东方学院 |
29 |
承德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
30 |
承德 |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31 |
承德 |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
32 |
秦皇岛 |
燕山大学 |
33 |
秦皇岛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
34 |
衡水 |
衡水学院 |
35 |
张家口 |
张家口学院 |
注:上列考点为“高校考点”。在上列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安排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每科目入场时需另外提交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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