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法律硕士中国宪法学考点:监督权
时间:2020-08-27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中国宪法学,属于法硕联考综合课中的考核内容。报考2021考研法硕的小伙伴们要利用好暑期时间好好将基础知识复习好,今天文都网校考研小编为大家分享2021考研法律硕士中国宪法学考点:监督权,一起来看看吧~更多2021考研专硕复习资料,尽在文都网校考研频道,记得关注哦!
2021考研法律硕士中国宪法学考点:监督权
一、监督权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监督的行为。公民行使这一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二、批评、建议权
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有权提出要求其克服改正的意见;建议权则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以上文都网校考研为考生整理的2021考研专硕复习之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小编会持续为小伙伴们更新2021考研专业课知识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专硕复习资料尽在文都网校考研频道!
对考试有疑问?对报名有问题?想了解更多课程?专业人做专业事!快一键咨询,文都网校为你答疑解惑!
- 2021考研法硕考点
- 2021考研法律硕士
- 考研法律硕士中国宪法
- 责任编辑:q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