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1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时间:2020-06-08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研究生招生简章是招生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颁布的介绍性文件,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其中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是核心内容。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天津大学2021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预测)。
小编对比了往年报考条件基本一致,大家可以先参考天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天津大学2020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0 年 9 月 1 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6)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5)
1.符合(一)中的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 2020 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程管理硕士 MEM 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 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 http://202.113.8.92/gstms;我校 2020 年招收推免试生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可查询我校网站(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 1908/t20190828_314436.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 z.chsi.com.cn/tm)进行。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3)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和水利工程(085214)两个专业招生(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27400842(建筑工程学院)。
以上就是天津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希望能给2021考研的你,做一些参考!届时,文都网校考研小编也会在及时的更新2021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大家关注哦!有问题找文都网校 ☞☞☞详情咨询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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