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硕考研刑法学基础:刑讯逼供罪
时间:2020-05-18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21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比较繁多,刑法学是2021法硕考研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大家一定要牢固掌握刑法学的基础知识!今天文都网校考研小编为你分享2021法律硕士刑法学考研基础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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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律硕士刑法学考研知识:刑讯逼供罪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主体要件
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
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动机不同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刑讯逼供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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