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政治马原:如何理解商品的二因素
时间:2020-03-30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Hello21届考研的宝宝们,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昨天小编讲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大家是不是已经消化了。昨天我们谈到考研政治中的劳动的二重性,谈到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那么究竟什么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两者的关系如何?这是咱们今天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一件物品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有用,即具有使用价值。毫无使用价值的东西,是不能拿来交换,不能成为商品的。但是并非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都是商品。例如,农民生产出来供自己消费的粮食,有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一种物品要成为商品,它的使用价值必须是供别人、供社会消费的,而不是供生产者自己消费的。然而,仅仅这样说还是不够的。有的物品,譬如农民用来向地主交租的粮食,它的使用价值虽然不是由农民自己消费,而是由别人即地主消费,但它仍然不是商品。然而,一件物品具有使用价值就能够交换了么,当然不是。数学常识告诉我们,只有同质的或者同名称的东西才能够相互比较。比方说,我们只能用长度同长度相比较,用重量同重量相比较,而不能用长度同重量相比较。各种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粮食可以充饥,衣服可以御寒,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使用价值,因而是完全不能相互比较的。这就需要引入价值的概念。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举个例子,如果撇开大米和布的自然属性.即把两者的使用价值加以舍象的话,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它们都不过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在生产它们的时候,都曾经支出过定数量的人类劳动,这一点,不仅是大米和布所共同的,也是一切商品所共同的。一切商品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在一切商品之中都凝结着定数量的人类劳动。两种不同数量的商品,例如20斤大米和10尺布,之所以能够交换,就是因为在它们里面各自凝结了等量的人类劳动,或者说具有等量的价值。一切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它们在质上是不相同的;但作为价值,它们在质上却是相同的。正是由于一切商品作为价值是相同的,它们才可以互相比较,才能按照定的量的比例进行交换。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统一的,二者共同构成商品的二因素,缺一不可,即一件物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才能成为商品。但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又是相互对立的,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者只能拥有商品的价值,消费者只能拥有商品的使用价值。
好了,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宝宝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