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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考研调剂公告

时间:2020-03-06 来源: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浏览: 分享:

       目前受到疫情的影响部门院校已经推迟了考研成绩查询的时间,及调整考研复试的时间,小伙伴们还是需要及时的关注考研成绩查询及考研复试的相关信息,对于考研调剂是否进行时间调整我们还不确定,不过这些都不影响院校考研调剂公布,还希望小伙伴们及时的关注文都网校考研,小编会及时的更新2020考研调剂信息。下面是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考研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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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接收专业:

      (1)(全日制)0856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现有较多的调剂名额,请有意者尽快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023-62563173

      QQ:409816513、789763474

      邮箱:cl@cqut.edu.cn 409816513@qq.com

      2020重理工材料考研调剂群:1061832580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政策

      附件3: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重庆理工大学重点发展的学院之一,也是学校首批申博单位。学院所属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是重庆市“十三五”一流学科。学科领域涵盖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的制备、改性与加工技术。学院分别在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学术型学位)、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0856、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5人,副教授30人,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超过85%,具有工程背景的教师比例超过80%。导师队伍中,省部级及以上骨干人才共17人次,其中,万人计划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1人,重庆市学术带头人2人,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重庆市杰青1人,巴渝学者2人;建有重庆市科研创新团队3个,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建有汽车零部件制造及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市模具技术重点实验室、重庆市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高校特种焊接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重庆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C3P联合中心、重庆市轻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表面工程分中心。科研设备先进,实验设施优良,与许多大中型企业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承担了大量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现有实验室面积7800m2;拥有场发射扫描电镜、原子力显微镜、广角X衍射仪、综合热分析仪、辉光放电光谱仪、纳米划痕测试系统、高频脉冲离子氮化炉、多功能超高真空离子镀膜仪、快速原型机、激光三维扫描仪、数控加工机床等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及UG、DEFORM、DANAFORM、MOLDFLOW等设计分析软件,各种大型仪器设备共计187台(套),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

      近5年来,获得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支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重庆市重大攻关项目等共计300余项,科研经费达3500余万元。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15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50余项,出版教材及专著2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2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5项。科研成果被采用16项,直接经济效益达3亿元。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二、三年级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

      (二)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0.3万元/生•年,获奖比例100%;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生•年,获奖比例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6万元/生•年,获奖比例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3万元/生•年,获奖比例≥40%。。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 校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一等奖奖励标准为1.2万元/生,二等奖奖励标准为0.8万元/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生。每年9月份进行评选。评审办法具体见《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用于奖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每年6月评审一次。具体奖励办法见《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五)学科竞赛奖。用于奖励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每年6月评审一次。具体见《重庆理工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用于奖励研究生毕业当年硕士学位论文优秀者,评选奖励办法见《重庆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七)考博奖。对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的毕业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接到录取通知书并实际报到入学为准,每人奖励3000元。考博奖励在每年的9月进行。

      (八)社会奖学金。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类专门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的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 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0.6万元/生•年。

      (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面向在读研究生设置 “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

      (三)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按在校研究生30元/生•年的预算标准设立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国(境)外访学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提升研究生学术、国际交流等综合能力。

      (五)社会助学金。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类专门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执行。

      (六)新生绿色通道。学校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凭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可办理学费缓交,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七)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按《重庆理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3: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进一步鼓励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特设立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原培养单位无未解除的处分。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完全符合国家分数要求且并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两江国际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人工智能学院的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另文规定)。

      (三)当年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

      第二条评选等级与金额

      特等奖12000元/人;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第三条评选比例

      在符合评奖条件的新生范围中,按一定的比例来确定获奖人数。其具体评选比例为:特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3%;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5%;二等奖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录取研究生总人数的7%。未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均可获三等奖。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计入上述比例。

      若学院获奖总人数低于1人且有第一志愿学生的,按1人计。

      第四条 评选办法

      所有推荐免试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获特等奖或一等奖。

      (一)特等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特等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质生源高校的毕业生(仅含普通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专升本、网络教育学生);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30分(含30分)考生。

      (二)一等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一等奖:

      1、满足特等奖评选条件但未评上特等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一等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20分(含20分)考生。

      (三)二等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二等奖:

      1、满足特等奖及一等奖评选条件但未评上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二等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10分(含10分)的考生。

      (四)三等奖

      其它未获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均可获三等奖。

      (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评各相关奖项。在评比时,可参照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复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本科期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励,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六)以上奖项均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 评选程序

      各相关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评定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待当年研究生新生录取结束后,由相关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及相应学院评定细则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核查通过后,报学校审核通过。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撤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誉称号,并退回奖金:

      (一)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且未办理延迟入学手续者;

      (二)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三)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四)因其他原因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以上是文都网校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考研调剂信息,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0考研调剂信息。大家一定要及时的关注文都网校考研网校,小编会及时的更新各类节点的资讯,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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