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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11-25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浏览: 分享:

    >>>全国各高校2020硕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当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全国各大研招院校在陆续发放中,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整理了“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生类型

      2020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66人,其中全日制1830人,非全日制43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020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2020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

      1.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查看《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2.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有关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关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2)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并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一名为所在单位主管技术工作的负责人)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学业背景及工作经历满足交通运输(086100)类别第51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方向的培养要求。详见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三、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招生章程,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和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以报考点规定的时间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通知。

      2.学校将在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及时制定相关办法,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之前,考生可参考学校网站公布的往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提前准备。

      3.除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中[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加试。

      5.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笔试科目须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辽宁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1和表2。请注意以下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统考生和联考生;不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2020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 2020年“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四个招生领域属于“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0)类别,学生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3.原工程硕士类别下设各个领域在2020年后调整为8个类别,学校相关工程领域的调整情况见表1和表2。

      4.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港口协同发展与绿色增长”国家级创新团队组建,中心导师全部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SCI、SSCI检索国际期刊论文的经历,中心学术网络汇集港口航运、交通运输、经济管理领域的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与学术期刊。中心计划在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位)两个学科/类别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并实行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导师组跨学科联合培养。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加大助研费资助力度,并设置创新创业基金。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中心强化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级别的高水平基础科研项目,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心侧重行业案例教学、依托大型重点应用科研项目、到中心协同企业的实践基地进行一年的实践能力训练、配备资深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创新的实践能力培养。中心与协同单位中铁铁龙物流、招商局集团、辽宁港口集团、易流科技、亿海蓝数据科技、中远海运物流、京东、顺丰速运等企业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研究生在科研创新、实习实践、就业等方面提供保障条件;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大学、英国雷丁大学、香港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为中心研究生进行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等创造条件。

      详见《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5.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6.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各学院视情况制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具体项目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着、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3.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可享受1万元的奖励;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奖励,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直博学生入学后,除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各项待遇外,学校还拟将一次性奖励其直博奖学金2万元。

      5.学术创新奖采用学术创新业绩积分办法进行评选,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共四个等级。

      6.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

      7.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8.“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为准。

    十、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二、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2.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导师情况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注:导师情况查询网址:http://172.31.12.154/tutorquery.htm。

      5.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6.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7.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

      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3。

      点击下载:

      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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