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2019法硕考研之刑法学知识点:剥夺政治权利

时间:2018-08-16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 分享:

      2019考研的同学们,为帮助大家能够全面的复习备考知识,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特意帮大家整理了法硕考研刑法学的知识点:剥夺政治权利,希望对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有所帮助!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适用方式

      1、附加适用。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当作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与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

      期限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

      拘役 + 剥夺政治权利: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拘役执行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假释之日起算,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

      死缓、无期徒刑 —→ 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刑期也改为3 ~10 年,从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假释之日起算,主刑执行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

      执行机关

      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

      文都网校考研频道为大家持续更新考研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同学们可以关注文都考研,这里有你需要的资料,这里更有法律硕士课程,点击【kaoyan.wenduedu.com】风里、雨里,文都陪伴着你!有问题找文都☞☞☞详情咨询入口>>>

    课程推荐:

    8月主推课程

    2019考研高端辅导成功卡

    2019考研高端辅导英才成功卡

    2019考研vip特训系列

    【协议】2019考研法硕(非法学)VIP特训班

    2019考研VIP特训班【政英数】

    2019考研专硕199管综VIP特训班

    2019考研VIP特训班【政治 英语一】

    2019考研VIP特训班【政治 英语二】

    2019考研专硕VIP特训班【西医临综】

       2019考研专硕会计硕士全科VIP特训班

     

    文都2023考研福利群:1009102006【加群

    文都2023考研交流群:690522225【加群

    文都2024考研交流群群:1095571237【加群

    文都四六级资料分享群:671078088【加群

    热门课程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