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无效民事行为
时间:2018-04-23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9考研正处于备考阶段,法学内容繁多且复杂,今天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为大家分享民法总论之无效民事行为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法律硕士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1、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2、特征
(1)自始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通过当事人的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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