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硕考研名词解释考点复习 1
时间:2017-11-07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复习了哦,下面是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为您整理了法硕考研名词解释考点复习,快来看一下吧,希望对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有所帮助!
1、民法
2、民事法律关系
3、监护
4、民事权利能力
5、民事法律事实
6、诉讼时效
7、法定代理
8、复代理
9、表见代理
10、种类物
答案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3、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4、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5、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6、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7、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8、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的代理行为。
9、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10、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或度量蘅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代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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