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土法律硕士(非法学)2018考研专业课大纲
时间:2017-08-04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的学子们,大家要知道考研大纲的作用,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参照着大纲,特别是对于各高校考研专业课自科目的考试,一定要根据考研专业课大纲复习。随着暑期的到来,考研大纲也会陆续公布,确定好报考院校的考生随时关注自己所报考院校考研专业课大纲的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会及时整理更新全国各高校的2018考研专业课大纲的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
以下是西南石油大学土法律硕士(非法学)2018考研专业课大纲,供考生参阅:
大纲说明:
1、本考试大纲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依据。
2、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预计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在2016年9月发布,敬请考生关注,如有变化,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2017年考试大纲为准。
上编 《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75分
民法学75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四、考察内容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二节 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三、危害结果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 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二、刑事责任年龄
三、刑事责任能力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二、犯罪故意
三、犯罪过失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概述
一、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三、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一、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继续犯
三、想象竞合犯
四、结果加重犯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结合犯
三、集合犯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连续犯
三、牵连犯
四、吸收犯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特别防卫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二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目的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刑罚种类概述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四、附加刑
第九章 量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法定情节
三、酌定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
二、自首
三、立功
四、数罪并罚
五、缓刑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减刑
一、减刑概述
二、减刑的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 假释
一、假释概述
二、假释的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二、追诉期限
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第二节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三、罪名
四、法定刑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关系的。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污染环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二十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犯罪的概念、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与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四、民法的解释
五、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类型
二、监护人的设定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二、宣告死亡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六节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成立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三、表见代理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四、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三节 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权能
二、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取得
二、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四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最高额抵押
第三节 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效力
第十五章 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保护
第十六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种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根据
二、债的变更
三、债的消灭
第三节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七章 合同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三、合同的成立
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有效条件
二、无效合同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四、效力待定合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二、保证
三、定金
第六节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特征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七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负责事由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四、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八节 几类主要的合同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四、技术合同
第十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三、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 人格权
一、生命权
二、身体权
三、健康权
四、姓名权
五、名称权
六、肖像权
七、名誉权
八、隐私权
九、荣誉权
十、尊严权
十一、信用权
第三节 身份权
一、配偶权
二、亲属权
第十九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第二节 几类主要的知识产权
一、著作权
二、专利权
三、商标权
四、知识产权的其他相关问题
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第三节 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第四节 夫妻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 婚姻的终止
一、婚姻终止概述
二、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六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二、兄弟姐妹
三、祖孙
第七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 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犯罪与继承顺序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第九节 遗嘱继承
一、遗嘱
二、遗嘱继承
三、遗赠
四、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节 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二、遗产
三、遗产的分割
四、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二十一章 侵权责任
第一节 侵权责任概述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侵权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
二、过错责任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二、行为
三、过错
四、损害事实
五、因果关系
第四节 侵权责任方式及其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及其适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抗辩事由概述
二、正当理由
三、外事原因
第六节 多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
第七节 各类侵权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五、参考书目
刑法学:
1.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2)系列刑法修正案
2.相关立法解释
3.相关司法解释
以上法律规定,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截至2016年8月31日。
4.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民法学:
1.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例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下编 《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综合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约60分
中国宪法学约50分
中国法制史约40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四、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法理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法学
一、法学的含义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含义
一、“法”与“法律”的词义
二、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三、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法起源的主要原因
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法的演进
一、古代法
二、资本主义法
三、社会主义法
第三节 法律移植与继承
一、法律移植;
二、法律继承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三、法的规范作用
四、法的社会作用
五、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第二节 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主要价值: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
三、发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第五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科学性原则
三、民主性原则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草案的提出
三、法律草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
五、法律的公布
第四节 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第七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
第二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
二、法律原则的种类
第三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一、法律渊源的含义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第二节 法律分类
一、法律的一般分类
二、西方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
一、法律实施
二、法律实现
第二节 执法
一、执法的概念
二、执法的原则
第三节 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二、司法的原则
第四节 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要素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五节 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节 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的概念
二、法律推理方式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分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二、法律事实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归责与免责
第二节 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第十三章 法治
第一节法治的含义
一、法治的内涵
二、法治与法制
三、法治与人治
四、法治与德治
第二节 法治与民主
一、法治与民主的一般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第三节 法治国家
一、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三、法治国家的标志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四、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第十四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经济
一、法与经济基础
二、法与生产力
三、法与市场经济
第二节 法与政治
一、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二、法与政策
第三节法与文化
一、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二、法与道德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定义
二、宪法的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四、宪法与宪政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宪法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二、基本人权原则
三、法治原则
四、权力制衡原则
第四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第二章 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 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概述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概述
二、中国宪法的解释
第三节 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概述
二、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违宪审查制度
一、宪法保障的概念
二、违宪审查制度概述
三、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三、经济制度
四、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概述
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中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第四节 政党制度
一、政党制度概述
二、中国的政党制度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五、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六、监督权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二、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 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二、立法概况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一、成文法的公布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法经》
三、商鞅变法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经济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经济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司法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经济立法
六、司法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行政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四、经济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二、修律活动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二、其他革命法令
三、司法制度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三、刑事立法
四、民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四、司法制度
五、参考书目
1.法律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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