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主观题之唐律疏议·斗讼律
时间:2017-03-01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法硕(含法学)专业课复习要把握哪些呢?根据对历年真题的研究,各科目分值的分布情况。文都网校考研频道整理了一些必背的主观题,2018考研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下面是法制史部分必背的主观题,包括简答题和分析题和论述题。
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必背主观题
【分析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又:“诬告反 坐”疏议:“本应加杖者,谓诬告部曲、奴婢流罪,若实,部曲、奴婢止加杖二百;既虚,诬 告者不流,亦准杖法反坐。”
(1 )上述文字反映的是唐朝何种定罪量刑原则?
(2 )从刑法方面来看,请根据本段文字说明该定罪量刑的适用情形。
(3 )从诉讼方面来看,请根据本段文字说明该定罪量刑的适用情形。
(4 )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解析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和诬告反坐的定罪量刑原则。
(2)从刑法方面看,良贱相犯,同罪异罚。对属于贱民的部曲、奴婢,必须为主人隐罪,对于告发主人的,处绞刑;但主人告发部曲或者奴婢的,即便诬告,也可以减刑。可见,对 于贱人侵犯良人,处刑从重,侵犯主人则处刑更重。反之,主人侵犯贱人,则处刑从轻,甚 至不处刑。
(3)从诉讼方面,对于主人犯罪,贱人只能隐罪,不能告发,而主人则可以告发贱人,而 且即便诬告,也可以减刑。
(4 )反映的问题是:①唐朝奴婢的法律地位十分低下,良民和贱民在法律地位上极其不平 等。②在诬告反坐原则的适用上,如果属于良民或主人诬告贱民,则该原则在适用上受到了 身份的限制。③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不适用于谋反、谋叛和谋大逆的犯罪,如果主人犯有 上述三罪,贱民必须告发,且不从重处罚,这体现了唐朝对于封建统治根本利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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