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主观题之晋书·刑法志
时间:2017-03-01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法硕(含法学)专业课复习要把握哪些呢?根据对历年真题的研究,各科目分值的分布情况。文都网校考研频道整理了一些必背的主观题,2018考研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下面是法制史部分必背的主观题,包括简答题和分析题和论述题。
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必背主观题
【分析题】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 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 服制若近,处罚若轻。”
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上述文字反映了什么制度?
(2 )这一制度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 )这一制度确立的意义是什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 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亲属之间亲疏远近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
(2)这一制度的基本含义是: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时间、所穿丧服的 缝制方法及服丧期间应遵守的礼仪规则有所不同,关系亲的服制重,关系疏的服制轻,服制 不同,量刑轻重也不同。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 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 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
(3)“准五服以制罪”的实质就是“同罪异罚”。它的确立,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 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法融合”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 “准五服以制罪”原则为后世各朝所沿用,对后世封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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