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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2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 分享:

      各招生单位2017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开始陆续发布,暑期是考研复习的黄金时间,同时也是各院校招生简章的集中发布时期。目前几所院校已经陆续公布 招生简章,参加2017考研的考生要及时的进行关注,了解院校招生的各类条件信息。

      三峡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历史沿革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6月29日合并组建。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成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并而成。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2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全面进入一本招生。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权、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生资格,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含硕士和博士)、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资格、免试招收香港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三峡大学已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

      2.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30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九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个;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9个。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公共管理(MPA)、临床医学、中医和翻译(MTI)等7个类别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有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24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668人,来华留学生1048人。

      3.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97人,其中教授414人,副教授97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01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水利工程组)成员1人。有博士生导师45人,硕士生导师905人;拥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2个学科的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4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46个,获批“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及楚天学子人选84人;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有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72人;学校聘请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及21位院士在内的282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

      4.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8个,包含功能实验室16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万余台(件),设备总值达3.49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80余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52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40余个,各类数字资源60TB;建有160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2008年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网三峡地区节点单位”。2011年被评为“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2012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全国66所本科院校试点单位之一。

      5.科研项目及教学成果

      学校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三峡库区生态与环境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峡地区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新能源微电网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防灾减灾、水电工程施工与管理、水电机械设备设计与维护、天然产物研究与利用、梯级水电站运行与控制、水电工程智能视觉监测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水电站仿真、岩土工程研究中心等2个原国家电力公司重点实验室,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肿瘤)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地质灾害防治、建筑质量检测装备、现代中成药物制备工程、食品胶体、类固醇药物及衍生物清洁生产共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三峡文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水库移民研究中心、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巴楚艺术发展研究中心、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等5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74个校级科研机构。建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评估甲级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及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500余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点科研项目近560项,年均科研经费超过2亿元;有11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6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2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38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近15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550余部,年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近800篇;有1000多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三峡论坛》等学术期刊。

      6.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贯彻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UNAI)组

      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目前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是湖北省省属高校中招收留学生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高校,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CSC)资格,设有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开办6个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合作项目。2010年学校获得湖北省政府授予的“扩大开放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获教育部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2014年获批成为国家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现有在校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成功承办了教育部“留动中国”、湖北省“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武汉论坛”等大型活动。

      学校在水利电力行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等单位建立了密切联系;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与武汉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注重加强与行业、地方的多层次、多渠道合作,2011年位列“湖北省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前十名”,2012年度获“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获批“湖北省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激励机制

      1.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6000元/年.生。

      2.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年.生,硕士生20000元/年.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年,二等奖15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年(一年级,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二、三年级为10000元/年)、二等奖8000元/年(一、二等奖占50%),三等奖4000元/年(占50%)。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中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覆盖面30%。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还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7.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特困补助。

      8.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9.设有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与学制

      1.博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学制3年。

      2.硕士研究生年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MBA)2.1万元/年,学制2年;会计硕士(MPACC)1.4万元/年,学制3年;翻译硕士(MTI)1.2万元/年,学制2年;公共管理(MPA)1.8万元/年,学制2年;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年,学制3年。

      四、硕士报名条件

      1.项目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717-6393256、6392638

      E-mail:yzb@ctg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tg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tgu.edu.cn/cms/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

      2.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
    联系方式
    001
    水利与环境学院
    办公室:0717-6392165
    邮 箱:402794554@qq.com
    002
    土木与建筑学院
    办公室:0717-6393926
    邮 箱:540898016@qq.com
    003
    机械与动力学院
    办公室:0717-6397573
    邮 箱:jxkyb@ctgu.edu.cn
    017
    材料与化工学院
    办公室:0717-6397670
    邮 箱:16392634@qq.com
    004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办公室:0717-6392670
    邮 箱:dq6392670@163.com
    005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办公室:0717-6393012
    邮 箱:jsjkyb@ctgu.edu.cn
    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办公室:0717-6394124/5485
    邮 箱:1243611478@qq.com
    007
    医学院
    办公室:0717-6397358
    邮 箱:yxykyk@ctgu.edu.cn
    008
    文学与传媒学院
    办公室:0717-6395328
    邮 箱:58054784@qq.com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办公室:0717-6394262
    邮 箱:313873718@qq.com
    010
    理学院
    办公室:0717-6392618
    邮 箱:732121410@qq.com
    011
    生物与制药学院
    办公室:0717-6395516
    邮 箱:316775966@qq.com
    012
    外国语学院
    办公室:0717-6392104
    邮 箱:wgykyb@ctgu.edu.cn
    013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办公室:0717-6393023
    邮 箱:875990154@qq.com
    014
    艺术学院
    办公室:0717-6397147
    邮 箱:63925369@qq.com
    015
    体育学院
    办公室:0717-6394130
    邮 箱:779297602@qq.com
    016
    民族学院
    办公室:0717-6392209/4309
    邮 箱:9961298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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