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律硕士备考之宪法解析(13)
时间:2014-07-11 来源:网络 浏览:文都网校专硕 资料中心, 点击注册即可免费资料下载。 |
导读:2015年 法律硕士的考生们,在备考法律硕士考试时会不会觉得知识点很繁琐枯燥呢。对于法律部分的学习,很多内容需要同学们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的,学习起来会觉得内容很繁琐。下面结合案例对知识点进行分析和理解,希望能帮助到同学们。
重点法条十三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详解】
本条确立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六大政治自由权利,即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言论自由,就是公民通过言论发表意见的自由。发表意见的方式,有口头的、书面的。所以广义讲,新闻、出版、著作和绘画等,都可包括在言论自由之中。但狭义讲,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在表达方式、方法上,还有不同,因此,宪法分开列举。
集会自由,就是公民为共同的目的,临时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
游行自由是公民用列队行进方式表达意愿的自由。公民通过集会游行来表示强烈意愿,就是示威自由。这三项自由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表达意愿。不同点是表达意愿的方式、方法有所差别。宪法分别予以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享受这些自由民主权利,使我国人民充分享有这些自由。但是,公民行使这些自由权利必须遵守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结社自由,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结成具有持续性的社会组织的自由。
【例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被肪橙
B逼降热í
C背霭孀杂
D笔芙逃权
【答案】Aオ
- 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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