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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案例解析(11)

时间:2013-11-01 来源:文都教育 浏览: 分享:

            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主要有刑法、民法、宪法、法理和法制史,其中刑法所占比例很大, 文都教育老师建议大家一定要认真掌握,熟练记忆,争取考试少失分。下面是老师和大家分享的一些刑法案例题,希望通过这些题目,广大考生能够加深对刑法知识点的理解,让记忆更加深刻。请看下面的题目。 

      案例十一:

           某县中学教导主任陶某,为制止学生早恋影响学业,遂令校传达室将所有标明“地址内详”字样的来信扣押,由其审查。当同事提醒其做法不妥时,陶某解释:“我身为师长,自有对学生教导、监护之责,况本校学生皆为十五、六岁少年,尚未具有公民资格,倘有学生异议,我自理。”在陶某任职的3年期间,扣押、拆看学生信件207封。一次陶某发现校外寄给初三六班女生韩某两封“情书”。遂在全校大会上对韩点名批评,说韩某“小小年纪不思学业精进,沉溺于儿女私情,不是好货”。韩某蒙冤,诱发精神病,辍学返乡。

           问: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理由是什么?如构成犯罪,其罪名应是什么?为什么?

      案例十一解答:

            陶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和侮辱罪。陶某长期、大量开拆他人信件,并当众辱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上面是1道刑法案例解析题目, 文都教育老师希望通过这些题目的练习,大家能够巩固自己的知识同时查缺补漏,做好考前的必考准备。遇到不会的知识点一定要查找解决。最后,预祝每一位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2014 法律硕士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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