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14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3-09-12 来源:武汉科技大学 浏览: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14年我校在8个学科门类的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在17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MSW)与工程管理(MEM)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1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研究院或中心)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同时,须通过本科阶段6门主干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考生(含推免生)于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提交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必须到武汉科技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时凭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照相。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校验学历(学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考前或报考期间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并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 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专业课参考书目见简章后的参考书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第一单元设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基础课满分150分)、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第三、四单元不设置考试)。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14年4月上旬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招网http://www.yjsc.wust.edu.cn上通知)。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并接受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助体系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我校17个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除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享受同等奖助学金待遇。
1、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硕士研究生提供贷款(只贷学费),贷款标准为6000元/人·年。
2、学校资助
(1) 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每年投入近2000万元资助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补助。
(3)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3、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每年评审一次。
4、其他
(1)考生在推免复试、统考复试时均可向学校提出硕博连读申请,按照国家政策,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即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2)学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到美国华盛本大学、日本茨城大学、日本福井大学、日本北见工业大学、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韩国汉阳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或与我校教材发行中心联系,电话68862306。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yjsc.wust.edu.cn),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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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电 话: 027-688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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