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3-09-11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浏览:一、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9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我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和临沂三个校区,研究生教育分布在市北和黄岛校区。目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296人。学校现有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包括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3种硕士专业学位),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20人(预计含推免生6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及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⑵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⑶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只能报考原所学专业,不能跨专业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考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 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 学历及工作履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特殊学科(专业)报考要求: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技术科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学科规定的专业限制,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先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2.现场确认手续:应届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
⑴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⑵ 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五、考试日期
2014年1月4日~5日。
六、考试具体地点
由各报考点确定、公布。
七、初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寄送书面成绩单。
八、调剂、复试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具体调剂政策将按照2014年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调剂、复试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九、录取工作
2014年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学校下达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确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网上通知考生参加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等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录取。
十、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十一、学费及资助
我校将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其中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兄弟院校向我校推荐。
2.专业目录中:★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为该学科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
3.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后硕士生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4. 有关招生详细信息请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考生如对初试及复试的参考书目、考试大纲有疑问,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5.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32-85071303;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qtech.edu.cn; E-mail:yjshk@qtech.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邮编:26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