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桂林医学院2013年考研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时间:2013-05-02 来源:桂林医学院 浏览: 分享: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各环节有章可循。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4.成绩量化。业务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对应量化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及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成立招生纪律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工作各个环节,保证复试过程顺利平稳。

       3.各二级学院负责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名单由二级学院上报研究生学院。

       4.复试中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专业英语和口语能力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最后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5.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才能录取。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笔试:专业课考试一门。具体科目见《桂林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英语笔试在面试时进行。

       2.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6)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7)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面试具体要求:

       (1)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全程录音、记录,有条件可全程录像,并妥存备查;

       (3)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外语听力在语音室进行,时间为30分钟。

       5.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四、复试时间安排:4月11—4月15日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4月12日,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4月11日下午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综合课笔试时间为:4月12日(晚7:30—8:00)及4月13日(下午14:30—17:30 )。

       3.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13年4月12日(8:00—11:00)(14:30—17:30)。

       4.面试时间:4月14日,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口语测试等。

       5.体检:备本人半年内的一寸彩色相片2张,时间:4月13日(上午8:00—11:00 ),地点:校医务室。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0%)+外语听力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满分值为100分。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满分值为100分。 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必须每门合格才能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各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出录取总成绩后,上交各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

       2.定于2013年5月调取考生档案,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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