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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时间:2012-04-06 来源:广东药学院 浏览: 分享:

    广东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广药研生[2012]13号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东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与要求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处)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协调组织全校复试工作,各相关二级单位及学位点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具体组织及实施。

      2.四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内科学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各学位点制定面试方案,确定面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面试程序,并组织实施。

      3.各学位点按要求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指定一名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面试工作。另可设专(兼)职秘书一名,负责记录面试情况。

      4.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并签署复试工作责任书,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或调剂本专业的教师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或透露复试情况。

      对在复试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者将暂停其招生资格。

      5.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处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审定后通知考生及各学位点所在二级单位,复试时间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单位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将面试的具体安排上报研究生处。

      6.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根据规定,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按招生名额的120%~150%确定。

      二、复试安排

      我校今年的复试总体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及部分预先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处通知),时间为4月11~13日;第二批为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时间为4月18~20日。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4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4月11日(第一批)/4月18日(第二批)上午(8:30分开始),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并安排体检。体检地点:广东药学院宝岗校区门诊部,具体安排见复试须知。

      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

      (1)广东药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楼4楼研究生处:联系电话:39352060

      (2)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34055355,联系人:罗祥智

      说明:报考公共卫生各专业的考生在报到地点(2)报到,其他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到地点(1)报到。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1.笔试时间:4月12日(第一批)/4月19日(第二批)上午8:40~12:00。

      2.面试时间:4月12日(第一批)/4月19日(第二批)下午13:30开始进行分组面试。

      公共卫生各学科专业笔试和面试地点均在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大楼,其他各学科专业复试地点均在大学城校区。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地点请注意报到时的现场通知。

      (三)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总分300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笔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3.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英语水平、政治思想素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四)面试具体要求

      1.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内容、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尽可能一致。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l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l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l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l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l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2.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结束后应将面试记录连同《广东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经面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报研究生处。

      3.各学位点及面试小组应将面试试题及其他相关材料交二级单位妥善保存。

      (五)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由英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X2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X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X40%组成。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各科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考生成绩合格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调剂考生考试档案未按时寄达我校研招办的;

      5.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应在确认待录取通知之后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调取初试试卷事宜并将结果告知我校研究生处,电话02039352060。录取工作截止时间之前仍未收到考生考试档案材料的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关于破格复试线下生

      根据上级规定,应严格执行复试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安排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对个别第一志愿因上线考生少、难以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适当安排在某一方面的成绩特别突出或具有较强科研创新潜质的第一志愿优秀考生破格参加复试。

      破格复试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规定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总招生规模的3%,破格分数为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线总分10分之内,或单科5分之内(只允许其中一种破格情况,不能“双破”),同时,破格复试申请只限于报考专业内,不得调剂,同等学力考生不得申请破格复试。

      拟进行线下生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广东药学院硕士生破格复试审批表》,并有两名导师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复试。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须通过全国研究生录取联检合格后,才可以录取。

      六、其他

      1.本校第一志愿生源过多的考生参加复试成绩合格者,在本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内进行调剂的可不再参加调剂专业复试;跨学科专业调剂的,一般须重新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不同类别的学科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调剂。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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