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建筑综合2011考研大纲
时间:2010-08-23 来源:考试吧 浏览:河北工程大学建筑综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科目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建筑综合
课程编码:801
适用专业:建筑技术科学
一、考试性质
建筑综合是河北工程大学为招收建筑技术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业务课程考试科目,属学校自行的性质。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建筑学知识并有利于招生学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二、考试的学科范围
应考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原理、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三部分。
三、评价目标
建筑综合考试的目标在于考查考生对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考生应能:
1、 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
2、 了解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工程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般内容。
3、 掌握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
4、了解中外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理解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因素对城市及城市规划的影响,掌握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的特点。
5、了解公共建筑的概念、分类、沿革与设计思想的演变;
6、了解公共建筑设计的依据、特点及发展趋势;
7、理解公共建筑设计中总体环境、功能分区、空间组合、技术经济、形式造型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8、掌握公共建筑空间组合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并能结合实例,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
9、掌握居住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方法、构思途径及建筑形象的创作的基本原理。掌握居住环境的基本概念、居住区设计中的空间环境、交通环境及技术环境要素,懂得住宅的基本要求、主要的住宅形式和设计要求以及住宅评价标准等基本原理。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试卷中的所有题目按试卷要求回答。
2.试卷分数:满分为150分。
3.试卷结构及题型比例:
试卷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即:基本概念题,约40%;基本理论分析题,约35%;综合题,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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