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考研专业课:2000年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真题答案
时间:2017-08-07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历年的考研真题都是考研小伙伴复习必不可少的复习资料,考生可以通过复习历年考研真题了解考研专业课真题的题型,也可以推测下一年专业课的特点以及重点题型。文都网校考研频道为了方便大家能够很好的利用真题来复习,小编整理了统考专业课2000年-2016年的真题以及答案解析。
以下是统考专业课中法律硕士刑法学的真题答案。点击进入2000年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真题
一、填空题
1、[考点]刑法属人原则,第 7 条第 2 款。国家工作人员 军人
2、[考点]犯罪中止,第 24 条第 2 款。免除 减轻
3、[考点]犯罪集团。集团犯罪 聚众性犯罪。
[注意]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4、[考点]走私普通货物罪。五万
5、[考点]双罚制,第 31 条。罚金 刑罚
6、[考点]侵犯著作权罪,第 217 条。营利为目的
二、判断题
1、[考点]遗弃罪。×
2、√
3、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5、×6、×
7、[考点] 信用卡诈骗罪,第 196 条:(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8、√9、√
10、[考点]私分国有资产罪,第 396 条。×
三、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D 5、C
6、[考点]继续犯,记住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常见的继续犯有三种类型:侵犯自由的犯罪,如拘禁、绑架、拐 卖、拐骗儿童;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假币;不作为犯,如遗弃、偷税。A
7、D 8、D 9、C 10、C
四、多项选择题
1、[考点]举动犯,只要实施行为人实施刑法分则种规定的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如参加恐怖组织罪,了解即可,00年考过后再未涉及。ABCD
2、ABCD 3、ABD 4、BD
5、[考点]刑法上规定了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ABD
6、[考点]选择要件,2000、2001 年涉及后再未考过。BC
7、ABCD 8、BC 9、ACD 10、AC
五、名词解释
1、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 。
[注意] 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具体例子。
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意识 因素方面是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在意志因素方面表现为放任的态度。
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2009年考试没有名词解释的题目,所以以上是基本答案。真正答题时,需要答的内容要多。比如交通肇事罪, 至少要把四个要件说清楚。
六、简答题
1、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包括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危害,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对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经济 秩序的危害,对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危害,对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危害,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揭示了犯罪与刑法的关系。包括违反刑法典,违反单行刑事法律和违反其他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这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反映了犯罪与刑罚的关系。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则不能认定为犯罪。
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①投案行 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②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这是认定 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条件;③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这是自动投案的对象和具体性的条件 ;④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这是自动投案的 基本构成要素。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①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②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③投案 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它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且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状态。
七、分析题
1、案例分析: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手段行为)或结 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注意]一般需要解释回答中 涉及到的概念,比如牵连犯。
(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原则。
(3)对甲的行为,应依抢劫罪定罪。
2、法条评析 本条规定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国家财经制度及公款的使用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以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包括借给他人使用。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退还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想还,但客观上不能还。如果主观上就不想还,应认定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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