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教育学考研知识点:德国近代教育制度
时间:2017-02-08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你准备好了吗?小伙伴们要开始复习了,下面是文都网校考研频道为您整理的教育学考研知识点德国近代教育制度,供考生参考!
德国近代教育制度
1.教育概况——(1)18世纪后期,德国开始改变过去教会控制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局面,加强国家对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控制,最早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国家是普鲁士;(2)德国中等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文科中学和骑士学院,18世纪初出现新的中学类型—实科中学;(3)洪堡时期:①在初等教育方面,特别重视提供师资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努力改进培养工作;②在中等教育方面,十分重视文科中学的改革;③在高等教育方面,1810年建立起了柏林大学,以费希特为首的教育家倡导高等教育“教学与科研统一”、“教与学的自由”,重视科学研究,并将选课制引入柏林大学;(4)德意志帝国建立之后实行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一度出现教育的倒退;1872年颁布《普通学校法》规定6-14岁的强迫义务教育;2.第斯多惠等论教育——“德国师范教育之父”,代表作《德国教师培养指南》;(1)论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天资、教育和自由自主;(2)教学论:①认为形式教育和实质教育两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②论教育原则(遵循自然原则;遵循文化原则;自然和文化相统一原则;连续性和彻底性原则;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启发式原则);(3)论教师:对教师提出三个要求,①自我教育②有崇高的责任感;③有良好的教育素养和教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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