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法硕:代理权及其行使
时间:2017-06-23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2018考研的同学们,考试时间即将来临,同时也即将迎来暑假的到来,大家的暑假复习计划都准备的怎么样了呢?下面,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代理权及其行使,供考生们参考,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
二、代理权的产生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权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
在法定代理关系中,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
在指定代理关系中,代理权是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
三、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代理权的行使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完成代理事项的各种活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理权的行使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为民事活动不作否认表示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
3.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前者叫自己代理,后者叫双方代理。双方代理指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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