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2018考研法硕:时效概述

时间:2017-06-23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 分享:

      2018考研的同学们,考试时间即将来临,同时也即将迎来暑假的到来,大家的暑假复习计划都准备的怎么样了呢?下面,文都网校考研频道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时效概述,供考生们参考,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它属于“事件”类的法律事实。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都属于强制性规范,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双方不得就时效的长短进行协商。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财产达一定期间,即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效,又叫占有时效。我国法律不承认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又叫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以致该权利或源于该权利的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二者虽然都是时效,但区别也是明显的:

      1.二者所依据的事实状态不同。取得时效是以非所有人占有他人所有物的事实为根据的,而诉讼时效则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的事实为根据。

      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取得时效是物权取得的方式之一,适用于物权法,而诉讼时效则是相对于债权而言的。

      3.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取得时效的后果是特定权利的产生,而诉讼时效的后果则是请求人民法院依靠强制力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效力消灭,也就是我国理论界所谓的胜诉权消灭。

      四、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某项实体权利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

      2.适用的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需当事人提出主张。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可以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再要求返还。

      3.期间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中断甚至延长。

      文都网校考研频道为大家持续更新考研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同学们可以关注文都考研,这里有你需要的资料,这里更有法律硕士课程,点击【kaoyan.wenduedu.com】风里、雨里,文都陪伴着你!同学们抓紧时间吧,2018考研,文都一路相随!

    课程推荐:

    2018考研

    特训班系列

    成功卡系列

    2018考研政治英语特训

    2018考研政治英语数学特训

    2018考研西医临综全科特训

    2018考研会计专硕全科特训

    2018考研高端辅导英才成功卡

    2018考研高端辅导腾飞成功卡

    2018考研高端辅导非凡成功卡

    2018考研高端辅导筑梦成功卡

     

    文都2023考研福利群:1009102006【加群

    文都2023考研交流群:690522225【加群

    文都2024考研交流群群:1095571237【加群

    文都四六级资料分享群:671078088【加群

    热门课程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