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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13 来源:文都网校 浏览: 分享:

      以下是【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概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6月,其前身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由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1983年4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忠诚、创新、开放、和谐”的办院方针指引下,向着“坚强理论阵地、高端决策智库、一流学术殿堂、重要科普基地”的目标前行,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982年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部(2007年3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经教育部备案,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也是全国“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五家单位之一。目前我院已拥有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和中国语言文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中国哲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除中央党校和中国社科院外第三家非高等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院学科门类已含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以及管理学等;在毛泽东思想研究、区域可持续发展、公司法律制度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研究方向上研究实力突出;我院2018年拟招收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社会学、人口学、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共15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四川农业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09年,经原四川省人事厅批准,我院成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2015年,经人社部批准,成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以及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达成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截止2017年6月,在站博士后14人,出站4人。现在校学生人数已近400人,招生规模在西南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

      (二)师资队伍

      现有教师队伍中,正高职称65人,副高职称1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9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1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78人,研究生教师总人数达200余人。

      (三)培养模式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利用教育资源丰富、导师队伍科研水平高、前沿研究课题多等优势,形成了“以研助教、以教促研”的培养模式。

      (四)办学特色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逐步完善与健全了各项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制度,建立起了适合于科研单位特点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培养研究生的独特规律,形成了以下的优势:

      一是聚焦科研实践能力提升,促进学生能力全面发展。根据社会需要,既强调实践性,又强调学术性。地方社科院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和高校系统对于研究生的培养,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如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外国语言运用能力,有独立的科研能力等。但是社科院研究生教育有其特殊之处,研究生入校以后,其研究领域往往是和他的导师所承担的国家前沿的研究课题联系在一起,可以更早和更深入地进入科研环境,可以在学习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同时,在科研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其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迅速提高,使其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独立从事比较深入的科研工作,这是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教育所不具备的。

      二是坚持“小批量、高质量”的办学方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作为科研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其他国内科研单位一样,在人均占有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实践课题方面,都有高等院校不可企及的优势。我院学生与导师的比例一般维持在1:2左右,学生在校期间一般能够参与一项以上的课题研究,甚至参加高规格学术交流会。截止2017年7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共毕业硕士生31届,计1685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在这些毕业生中,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副高以上的专家学者6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23人,省部级干部2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52人。在读研究生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在校研究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0篇左右,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单独或与他人合著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获多项省部级奖。

      三是促进政(政府)、产(企业)、学(学校)、研(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有效利用各方资源。作为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我院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一样,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改善民生”。在研究生教育发展之初,我院就广泛的开展了与政府、企事业及高等院校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合作方式:第一,聘请四方人员任导师、教师;第二,向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基地;第三,课题研究合作;第四,联合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等。通过合作,有效的利用了各方资源,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市场经济需求。

      四是打破传统的单一指导教师制,注重交叉学科培养。我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一批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专家队伍。在课程教学中,常年有70多位研究员亲自授课,其中包括10多位二级研究员,研究生培养有着雄厚的师资保障。与高校相比,我院大部分专业一个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人数远远少于高校。但是,研究生培养却没沿用传统的“一对多”模式,而是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组制甚至几个导师指导一个学生。在导师指导中,也不局限于本学科点的教师指导本专业的学生,而是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比如,民商法学和金融学专业的导师共同指导民商法专业的学生。通过这种形式,大大提高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复合型能力,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现实需要。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已形成了以下特色:

      ▲科研实力强,立项课题多,学术交流广,学生参与课题机会多。

      ▲奖助学金覆盖面广,奖励种类多(含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及考博奖等)。

      ▲师资雄厚,师生比高,个性化培养模式。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较全,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型学位兼有。

      ▲地方社科院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唯一。

      ▲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评价好。

      二、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5)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5)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9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 www.sass.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应正确抄录我院的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拟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及初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考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五)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试

      1、准考证的打印:12月14日到22日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七)复试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考查。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综合能力的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2018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栏。

      6、复试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旬,请关注我院网站。

      (八)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培养和就业

      1.培养方式、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以上(一)至(十)项规定中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8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000元。

      (十二)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教育部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都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财教〔2013〕221号、川财教[2014]1号文件)。同时符合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还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全体在校生的40%,具体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我院还设有多种奖学金制度: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文献阅读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党员和考博奖等多种奖项。

      (十三)学校代码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101

      联系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生办

      电话:(028)87012090、87019462

      传真:(028)87044303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我院主页:http://www.sass.cn

      招生办E-mail信箱:yjs89101@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邮政编码:61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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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招生单位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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